嘉禾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
关于选任嘉禾县人民陪审员的公告
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,促进司法公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和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》等规定,现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任名额
根据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决定,确定嘉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共92名。
二、选任条件
(一)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.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3.具有嘉禾县户籍或以嘉禾县为经常居住地,年满二十八周岁(1996年5月16日前出生);
4.遵纪守法、品行良好、公道正派;
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6.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
在同等条件下,现任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、离退休教师、具有环境资源领域专门知识的可优先选任。
(二)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:
1.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,监察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;
2.律师、公证员、仲裁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;
3.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:
1.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公职的;
3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4.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;
5.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;
6.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,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。
三、选任程序
通过随机抽选、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,可以由其所在单位、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、人民团体推荐,也可以由本人直接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,相关表格可自报名之日起在县司法局102室领取或扫描二维码下载自行打印。
1.报名时间: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。
2.报名地点:嘉禾县司法局(新城区嘉园路)102室,联系人:王女士;联系电话:0735-6620148。
3.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:
(1)《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》或《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;
(2)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正面2寸免冠红(蓝)底彩色照片三张(含电子版);
(3)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、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证明材料,包括政治身份、专业知识、职业状况、身体条件、现实表现等。
4.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进行审查、考察。
5.经审查、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,提请嘉禾县人大常委会任命,任期5年。
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,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具体体现,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,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。
附件: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.doc
附件: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.doc
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,促进司法公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和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》等规定,现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任名额
根据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决定,确定嘉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共92名。
二、选任条件
(一)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.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3.具有嘉禾县户籍或以嘉禾县为经常居住地,年满二十八周岁(1996年5月16日前出生);
4.遵纪守法、品行良好、公道正派;
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6.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
在同等条件下,现任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、离退休教师、具有环境资源领域专门知识的可优先选任。
(二)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:
1.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,监察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;
2.律师、公证员、仲裁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;
3.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:
1.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公职的;
3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4.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;
5.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;
6.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,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。
三、选任程序
通过随机抽选、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,可以由其所在单位、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、人民团体推荐,也可以由本人直接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,相关表格可自报名之日起在县司法局102室领取或扫描二维码下载自行打印。
1.报名时间: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。
2.报名地点:嘉禾县司法局(新城区嘉园路)102室,联系人:王女士;联系电话:0735-6620148。
3.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:
(1)《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》或《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;
(2)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正面2寸免冠红(蓝)底彩色照片三张(含电子版);
(3)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、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证明材料,包括政治身份、专业知识、职业状况、身体条件、现实表现等。
4.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进行审查、考察。
5.经审查、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,提请嘉禾县人大常委会任命,任期5年。
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,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具体体现,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,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。
附件: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.doc
附件: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.doc
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线上报名可扫描二维码申请(5月16日至6月15日)
嘉禾县司法局
嘉禾县人民法院
嘉禾县公安局
2024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