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禾县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到位
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嘉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由原来的975元,上调到103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9.8元,上调到10.7元。为确保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,县人社局通过手机报、网站、QQ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公布调整标准。结合年底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,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进行检查。同时,接受群众电话和网上投诉,对没有依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,责令限期整改到位。
嘉禾网 李郴
嘉禾网 李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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